文林苑都更案 釘子戶可望8月拆

【聯合報╱記者莊琇閔/台北報導】

士林區文林路的「文林苑」都更案,建商已經拿到建照1年多,但因市府始終未強制拆除2戶釘子戶,導致33戶原住戶一直租屋暫居,不知哪一天才能住進自己的房子。市議員李彥秀要求北市府應依都更條例強制拆遷,做為北市推動都更的指標。

市長郝龍斌表示,警方協助執行公權力責無旁貸,士林分局也對未來拆遷可能進行的抗爭,編制70名警力協助處理,該都更案的釘子戶將可望於8月進行拆除。

市議員李彥秀指出,「文林苑」都更案於2009年6月通過都市更新計畫,除了王姓住戶的2棟兩層樓透天厝不願參與,其他住戶都已與建商簽訂同意書,依都更條例規定,整合門檻已超過90%,且只剩不到5戶釘子戶,實施者可申請強制拆除。

李彥秀表示,這2戶住戶在權利轉換後,可分回的房屋價值7千多萬元,但住戶要求的房屋面積及位置價值卻高達1億8千萬,建設公司不願妥協。

建商樂揚建設總經理王弘垚也表示,原本市府要求強制拆遷前須進行2次協調,但公司與住戶共進行9次協商,私下的電話及親自拜訪更已20多次,王姓住戶仍不願搬遷。由於原住戶已經搬離一年半,對於工程遲遲無法動工頗有怨言,購買都更後建物預售屋的住戶,也對建商施壓,樂揚遂於去年向都發局申請強制拆遷。

不過,都發局雖有權強制拆遷,但卻苦於無權將不願勸離的屋主架離,雖曾與士林分局協調,但警方認為依都更條例只能強制拆除建物,並未將強制力擴及「人」,為避免遭屋主指控「侵權」,因此要求都發局法制人員研擬釋明後再配合。

文章轉載自:udn聯合新聞網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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