奢侈稅明上路 賣屋停看聽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陳美珍/台北報導】

特種貨物及勞務稅(俗稱奢侈稅)明(1)日上路,屋主賣屋千萬要留意,6月1日當天不要出售98年6月3日以後取得的非自用不動產,(以兩年為期間往下類推);多屋族則切記不要「短線進出」,除非是繼承取得,否則出售持有短於二年的不動產,要多繳一筆10%或15%的奢侈稅。

奢侈稅開徵,課稅標的除了非自用不動產(房屋及土地),還包括售價逾300萬元的高價汽車、遊艇等;50萬元以上家具、象牙等保育類商品,以及俱樂部入會權利。其中,財政部最擔心民眾因出售不動產行為,在不瞭解法令規範下被額外加徵奢侈稅,引發徵納糾紛。

奢侈稅限制民眾出售不動產的年限,也限制持有的不動產數量。財政部提醒,原則上出售自用不動產雖享有免課10%或15%奢侈稅的權利,但只限「一戶一屋」。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僅有一棟房屋,辦妥戶籍登記、做自用住宅使用,且出售前不能有營業或出租行為。

簡單來說,「單屋族」的自用住宅,不管持有年限長短,出售時都不會被加課奢侈稅。一戶一屋沒有面積限制,例如,出售都市地區面積超過三公畝(約90坪)以上不動產,只要符合一屋要件,都不在奢侈稅課徵之列。

還有哪種形態的不動產出售時不會被課奢侈稅?財政部說,「先買後賣」的換屋族,只要在購入新屋完成移轉登記日起算一年內,出售舊屋,即使持有舊屋未滿二年也免課。農舍、預售屋、繼承而來的房屋、被徵收的房屋、法拍屋或銀拍屋、非自願離職須出售新購入的房屋,以及建商興建完工後首次出售的不動產,都不課徵奢侈稅。

多屋族與短線進出投資客,明天起出售不動產,要非常小心。財政部提醒,自用房屋是以棟數計算,不是按面積大小,因此若有二戶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房屋,出售時只要持有未達二年,即使自用仍會被加課奢侈稅,但多屋者出售屬於繼承而來的房屋不在此限。
















圖/經濟日報提供


文章轉載自:udn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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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北市搶手 房價恐難跌

【聯合報╱記者羅介妤/台北報導】內政部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出爐,全台6大都會區今年第1季住宅需求總計23萬3266戶,其中新北市與台北市「雙城」需求戶數合計近12萬戶,占總需求戶數的5成以上,調查顯示「雙城」住宅需求仍然熱滾滾,房價恐易漲難跌。
















 


根據調查,第1季6大都會區住宅需求23萬3266戶,比起去年第4季的21萬9604戶,增加約6.22%。在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竹縣市、台中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這幾大都會區中,以新北市的需求戶數6萬7544戶最多,占了2成9,台北市5萬744戶,占2成2左右,合計占5成以上。

房仲業者說,多數民眾仍然希望在大台北地區購置住宅。不過,觀察近1年來6大都會區的統計數據可發現,欲購住宅的整體需求戶數從21萬5067戶,增加至23萬3266戶,成長8.46%,除台北市外,其餘縣市的需求戶數皆有所成長。

房仲業者分析,購屋者雖然對大台北房市較有興趣,但北市房價過高,已超出多數民眾的負擔,加上鄰近外圍城鎮交通可及性日漸改善,於是轉往新北市、或更外圍的桃園縣置產,才會導致台北市的需求比例下滑。

從各地區新購置住宅者的購屋動機來看,整體調查地區的首購及換屋自住比例超過8成,以「投資」為動機則占了2成,是近1年來投資比例的最高峰。

各大都會區中,以新北市投資比例成長最明顯,從去年上半年的16.03%,一路攀升至今年第1季的 23.2%,增加超過4成4;台北市也有近3成8的成長幅度。

但太平洋房屋行銷部經理鄭國英表示,因政府祭出奢侈稅打壓短期投機客,預計從下一季開始,奢侈稅效將會顯現,投資型購屋比例會向下調整,首購換屋的自住比例則會相對增加。

文章轉載自:udn聯合新聞網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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